凌晨一点,范岚发现床上有一具尸体。
死者为一名年轻女性,齐肩长发,发色枯黄,身高160左右,微胖,腿短,有小肚子,圆脸淡眉毛,圆鼻头,双目紧闭,眼线不长不短。
她穿着粉红色的小猪佩奇纯棉睡衣,身上盖着条状花纹棉被,赤脚,指甲很短,无外伤,无挣扎,神色安详,应该是在熟睡中死亡的。
范岚看尸体很眼熟,她想碰一下尸体,却发现她的手变得很奇怪,肌肤透明且富有弹性,颜色澄黄,质地仿佛果冻。
范岚有些吃惊,她的手指互相碰了碰,手掌轮廓微微颤动了一下,胶质感的皮肤变得愈发透明,只剩下澄黄色的轮廓线。
范岚伸出手,手指穿过了床上的尸体,什么都没碰到。
范岚明白了。
床上的尸体就是她自己。她死了。
所以,现在的她是什么?魂魄?幽灵?鬼?
大约是魂魄吧。
范岚叹了口气――哦,不,她现在已经没气了,所以只是做了个“叹气”的姿势。
既然死了,那就一了百了了吧。范岚想,再也不用爆肝加班写营销稿,也不用看周扒皮那张臭脸了。
行吧,也挺好的。
范岚躺在了床上,她的身体感觉不到床铺的柔软,像一片羽毛飘在床上方几厘米的位置,还挺舒服的,不冷不热,不痛不痒,不困不累。
范岚甚至觉得有些享受,伸了个懒腰。
可惜,死前没能给老爸老妈打个电话……emmmmm,还是算了吧,打电话怎么说呢?
说:“我死了,通知你们一下,请节哀”?